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位研究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浙工大发〔2014〕43号)要求,学院决定启动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就做好评奖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
主任:王建国
副主任:黄钧辉、卢春山
组员:高云玲、夏盛杰、郑明明、林怡臻、郭子钰、包国庆(研究生代表)、赵宜哲(研究生代表)、李锦(研究生代表)
二、 名额分配和资格
1.博士国家奖学金:名额为5名,候选1名。评奖范围为正常学制内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需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,其中2020年已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按博士身份参评。
2.硕士国家奖学金:名额为20名,候选1名。具体评选名额按照各年级学术型、专业学位人数按比例划分。评奖范围为正常学制内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需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。
注意:评选采取申报制,经资格审核通过后,成为评选候选人。对于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,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,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,推荐出类拔萃、有特别优秀表现的研究生作为评选候选人。
三、评比程序和办法
1.申请方式:符合条件者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A4正反单页打印,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0年10月17日下午5点前交至存中楼823室郭老师处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2.对符合条件的评选候选人,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《2019/2020学年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(终稿)》,以综合测评总分为主要参考依据,确定相应获奖者名单。
3.获奖名单经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。
4.如有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此次评选资格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化学工程学院
2020年10月16日